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延安圣地蓝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新区供热分公司主持,在延安市召开延安新区供热管网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临时占地的恢复情况;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环保主管人员对有关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延安圣地蓝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新区供热分公司延安新区供热管网工程在施工、调试、运营阶段,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文件对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依据验收调查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环境管理情况,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施工期临时占地已全部恢复为林草地和交通运输用地;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合理处置,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日期: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三、联系人:张磊,电话:19991129566。
延安圣地蓝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新区供热分公司
2021年10月28日